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连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函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8-22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连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函告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连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函告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商改办(市工商局)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2日    

 

 

  

连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函告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关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强化对商事主体“宽进”后的“严管”,建立健全完善的市场监管模式,做好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改革方案》、《广东省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实施方案》、《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试行办法》《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场经济运行客观规律需求,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其他登记事项改革,推进配套的监管制度改革,营造更加轻松、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健全完善“宽进严管”的市场主体准入监管制度体系,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商事登记机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执法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商事主体登记信息的发送、接收,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厘清和强化部门后续监管,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和监管力度减弱,确保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努力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连州

三、工作内容

认真落实省、市相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后续监管办法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工商部门商事主体数据库为基础,完善对商事主体登记信息的函告制度。由工商部门及时定期全市在本部门新登记的商事主体登记信息数据通过连州市OA电子政务平台发送到各职能单位,为后续市场监管提供信息服务。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对工商部门发送到平台上的商事主体登记信息数据进行接收,并对属本部门监管的商事主体落实后续监管,确保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信息送顺畅保障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协同联动和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商事登记信息函告工作,认识到这是解决商事主体管理和信息公示平台尚未在连州市运用的改革过渡期间的一项工作措施,各部门要边改革、边总结、边推广,构建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商事登记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潜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协调配合,强化后续监管。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清单(试行)》规定的监管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和监管措施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对商事主体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职责构建“宽进严管”、“宽进善管”的监管环境。

)统筹安排,务求实效。今年已全面铺开商事登记改革工作,各部门要统筹兼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好人员落实商事主体信息函告工作事宜,协调解决函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狠抓落实,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footer底部